了凡先生所说的第二个过失为:偷偷作出不义之事,还以为别人不知道,面无愧色,一天天沦为禽兽,自己却毫无察觉和意识。即自己还缺乏“知耻之心”。中国古代圣贤十分重视“知耻”。孔子曾说:“行己有耻,使于四方,不辱君命,可谓士矣。”又说:“好学近乎知,力行近乎仁,知耻近乎勇。”孟子说:“人不可以无耻,无耻之耻,无耻矣。”又说:“耻之于人大矣。”人活在世上,从积极方面说要“立志”,从消极方面说要“知耻”。从伦理学意义上看,耻,是对人的道德行为的一种社会评价,是人们对那些不履行自己的义务、损害他人与集体利益、违背社会公德和违反国家法律,有损国格等行为的批评与谴责,是社会对自我道德行为的贬斥和否定。知耻,是人对这种行为的羞耻之心、羞耻之感,是人们基于一定社会认可的是非观、善恶观、荣辱观而产生的自觉的求荣免辱之心,是一种人们为维护自身尊严强烈的道德上的反省和自律。人们以这种羞耻感来鞭挞自己,克服缺点,修正错误。羞耻心是人类情绪之精华,正是因为有了羞耻心的存在,才阻止了人类免于堕落,进而促进人类积极向上。由此可见,羞耻感是道德主体实施道德行为的情感基础,道德主体以此来导引自己的行为,取荣舍辱,以获得社会的认同。我们在学习、工作中,一旦落后,要能知耻;倘若做昧了良心、违背仁义的事,也要知耻;自己、集体、国家若受到侮辱,更要知耻。这样,知耻就能给人上进的力量,能让人更清楚地看待自身和周遭的世界。我们应当把无羞耻之心看作是人生最大的耻辱,那样就能落实于行动上,知过必改,受辱必雪,也就不会有自取其辱的事了。
第二,要发畏心。天地在上,鬼神难欺,吾虽过在隐微,而天地鬼神,实鉴临之,重则降之百殃,轻则损其现福,吾何可以不惧?
隐微:隐蔽不显露。
鉴临:审察,监视,如明镜照临。
第二,要生发畏惧之心。天地在上,鬼神难以欺骗,我们的过错虽然很隐蔽,但天地鬼神其实都在仿佛用明镜照着一样清楚,过失重的话就会降下各种灾祸,轻的话也会损害现在的福报,我们怎么能不畏惧呢?
【点评】
改过之法,第二是要发畏心。“畏”是害怕之意,且含有恭敬的意味。《论语》中云:“君子有三畏:畏天命;畏大人;畏圣人之言。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,狎大人,侮圣人之言。”君子敬畏天命,敬畏处于高位的人,更敬畏圣人的言语;而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,不尊重在上位的人,蔑视圣人的话。“畏”的情绪是对个体自身良知的呼唤的一种表现。“良知”是人类所固有的判断是非善恶的本能,同时也是一切高尚行为诸如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等的伦理学基石。知道畏惧,就是能够感应良知,明白什么该做,什么不该做,这样才能产生诚敬之心。在现实生活中,每一个人对于父母、老师或是尊长,皆应有敬畏之心,既敬爱又害怕。正因为有“畏”,才会言行举止三思而后行,使之符合于“应当”。
了凡先生言道,天地在上,鬼神难欺。人们认为自己是在暗地里犯下的过错,可是天地鬼神全部能够明察秋毫,重者会降下各种祸殃,轻微者也会减损其现世的福泽,怎么能够不害怕呢?就是说,我们纵使是在很隐秘的地方,没有人看到的地方,做一点小小的过失,天地鬼神也能够看得清清楚楚,并给以惩罚。其实用因果缘起的思想来看,起心动念及所为,它们产生的后果,“如影随形”,不会因外人看不看得到或个人意愿而改变或消失。在我国古代,就有上天崇拜、祖先崇拜等思想,把“天”、“帝”看作是外在于人、支配人、控制人的力量,并对世人赏善罚恶,从而使人生起敬畏心。早在殷商时代,上帝在人们心中就有很大的权威,它既是风雪雨露、打雷闪电等自然现象的主宰,又是世间人事祸福、成败吉凶的支配者。《卜辞通纂》中记载:“今二月帝不令雨”、“帝降其谨”,《汤诰》曰:“天道福善祸淫”;西周时期,人们更多地用“天”去称至上神,赋予“天”更大的权威,《泰誓》说:“惟天惠民”、“天矜于民,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”。随着历史的发展,这一观念逐渐渗透在中国人的思想中,形成一种传统观念。
不惟此也。闲居之地,指视昭然;吾虽掩之甚密,文之甚巧,而肺肝早露,终难自欺;被人觑破,不值一文矣,乌得不懔懔?
文:掩饰,修饰。
懔懔:危惧的样子。韩愈《落齿》:“每一将落时,懔懔恒在已。”
不只这些。在自己独居的地方,神明也看得清清楚楚;我们虽然可能遮掩得很严密,文饰得很巧妙,其实五脏六腑早就暴露,最终难以自己欺骗自己;被人看破的时候,便一文不值了,怎么能不懔然而惧呢?
【点评】
上一段了凡先生讲在一般情境下,人们的行为有天地鬼神的鉴察。而这一段说:在私室独居之时,神明也无所不在,即使百般遮掩,巧加掩饰,丑恶的心思也会露出破绽,难以自欺欺人;倘若被别人识破,那就是一文不值了,所以我们怎能不敬畏神明?即使在独处的情况下,也不放松自己,而要如同在大庭广众之下、众目睽睽之中,时时刻刻检点自己、谨慎谦虚。